业务费包含两部分:
1)一部分为网络使用费,网络使用费收费目前采取包月制,具体资费标准根据《关于报备宽带接入和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标准的报告》执行。
2)另一部分为电路出租费用,电路出租费用对于2Mb/s端口按本地网区间内2000元/月;区间4000元/月;省内长途6000元/月执行。
3)IP地址的分配原则上每集团用户不超过4个,增加IP地址按每个每月1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。
4)根据和用户协商的资费标准每月向用户收取相关的费用,计费周期和交费周期与现行的业务规定一致。
5)开通日为上半月,当月收取包月费用的一半;开通日为下半月,从下一个计费月正常收取包月费。
注:若用户未按时及时付款逾三个月的,则暂停用户的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。若用户在随后三个月内补交相关费用和滞纳金,采可继续开放业务使用;若暂停服务满三个月用户仍没有恢复业务合作,IP地址可重新回收使用。
* 以上资费标准如有变动,请以最新公告为准。
* 各地情况略有不同,请以当地情况为准